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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 防止违法违规“造富”
2024-03-18 13:23:43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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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全面从严加强对企业发行上市活动监管,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相关方责任,维护良好的发行秩序和生态。《意见》提出了八项政策措施。

一是严把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意见》提出,要压实拟上市企业及“关键少数”对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一责任,督促拟上市企业树立正确“上市观”,以现代企业制度为保障,促进企业做优做强,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严禁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过度融资。对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粉饰包装等行为及时依法严肃追责。

二是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意见》要求中介机构从投资者利益出发,健全内部决策和责任机制,保荐机构要以可投性为导向执业展业。建立常态化滚动式现场监管机制,用好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

三是突出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意见》强调要把防范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摆在发行审核更加突出的位置。严密关注拟上市企业是否存在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严防严查,并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从严监管高价超募。

四是强化证监会派出机构在地监管责任。《意见》提出,要更好发挥派出机构“桥头堡”作用,充实发行监管一线力量,扎实履行好辅导监管和现场检查职责。辅导监管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现场检查切实发挥书面审核的补充验证延伸作用。

五是坚决履行证监会机关全链条统筹职责。《意见》提出,要综合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实施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同步大幅提高对拟上市企业的随机抽取比例和加大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力度,有力震慑财务造假。加大审核项目同步监督力度,常态化开展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检查和考核评价。深化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协作,增进协同监管质效。

六是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衔接。《意见》要求坚守各板块功能定位,研究提高上市标准。从严审核未盈利企业,要求未盈利企业充分论证持续经营能力、披露预计实现盈利情况,就科创属性等逐单听取行业相关部门意见。

七是规范引导资本健康发展。《意见》提出,要督促企业按照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投向和规模,加强拟上市企业股东穿透式监管,防止违法违规“造富”。

八是健全全链条监督问责体系。《意见》提出,拟上市企业和中介机构存在违规情形的,要依照证券法等规定严肃问责。上市委委员和审核注册人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廉政纪律的,终身追究党纪政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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