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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 强化机构监管执法 坚持机构罚和个人罚、经济罚和资格罚并重
2024-03-18 13:22:57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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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3月15日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将全面强化机构监管执法,坚持机构罚和个人罚、经济罚和资格罚、监管问责和自律惩戒并重,对无视、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机构与个人依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意见》提出,力争通过5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教科书式”的监管模式和行业标准,推动形成10家左右优质头部机构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态势;到2035年,形成2至3家具备国际竞争力与市场引领力的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意见》聚焦校正行业机构定位、促进功能发挥、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监管效能等内容,提出七方面25项政策措施。具体包括:

校正行业机构定位。根据《意见》,证监会将督促行业机构端正经营理念、校正定位偏差,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更加注重客户长期回报,切实履行信义义务。

夯实合规风控基础。《意见》提出,完善利益冲突防范机制,严厉打击股东和实控人侵害机构及投资者利益的不法行为。加强行业机构合规风控建设,坚持“看不清管不住则不展业”。

优化行业发展生态。证监会将深入开展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建设,坚决纠治拜金主义、奢靡享乐、急功近利、“炫富”等不良风气。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廉洁从业监管。配合相关主管部门持续完善行业机构薪酬管理制度。

促进行业功能发挥。《意见》强调,更好发挥行业机构维护市场稳定健康运行的主力军作用。压实证券公司交易管理职责,提升不同类型投资者交易公平性。进一步压实投行“看门人”责任,提高价值发现能力。强化公募基金投研核心能力建设,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提升投资者服务能力。

全面强化监管执法。证监会将坚持机构罚和个人罚、经济罚和资格罚、监管问责和自律惩戒并重,对无视、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机构与个人依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加强行业机构股东、业务准入管理,完善高管人员任职条件与备案管理制度。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意见》要求,建立健全覆盖行业境内外、场内外、线上线下全部业务的穿透式监管体系。加强风险监测防范,健全多层次流动性支持机制,及时稳妥处置风险机构。

抓好机构监管队伍建设。提升干部“政治三力”,提高履职本领素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纠治“四风”,加强重点岗位监督,着力健全“三不腐”的制度机制,完善公权力规范运行机制,持续推进阳光审批、透明监管、规范执法、廉洁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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