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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系企业拟56.6亿受让藏格矿业13.09%股份
2021-12-16 10:53:05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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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大佬沈文荣旗下的沙钢系企业正大举增持藏格矿业(000408)。

    12月15日,藏格矿业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藏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永鸿实业的通知,由于藏格集团和永鸿实业在国信证券的股票质押合约已到期待购回,根据相关通知和规定,已对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处置。

    据了解,藏格集团及永鸿实业曾在2016年7月至9月与国信证券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以其所持部分股票进行质押融资,上述股票质押业务到期后未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构成违约。公告显示,共涉及质押股票数量合计5.11亿股,涉及本金37亿元。

    从本次处置方式来看,12月13日,藏格集团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新沙鸿运)及国信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与宁波青出于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青出于蓝)及国信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永鸿实业也于当日与新沙鸿运及国信证券签订了两份《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转让协议,藏格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新沙鸿运、青出于蓝转让其持有的藏格矿业1.286亿股及4424.8万股股份,分别占藏格矿业股份总数的6.52%和2.25%,永鸿实业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新沙鸿运转让其持有的藏格矿业8511.4万股股份,占比4.32%。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藏格集团、永鸿实业、新沙鸿运持有藏格矿业的股份比例分别为40.79%、18.33%和3.73%,青出于蓝不持有藏格矿业股份;转让完成后,上述四方持有藏格矿业的股份比例分别为32.02%、14.01%、14.57%、2.25%。

    上述股份转让价格为“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藏格矿业收盘价的70%,为21.96元/股,12月15日,藏格矿业收盘价34.22元/股,这就意味着,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情况下,新沙鸿运、青出于蓝在上述交易中将浮盈近55.8%。另外,上述交易共涉资56.6亿元。

    此次交易的另一个看点在于,新沙鸿运为江苏沙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后者隶属于沙钢集团;青出于蓝的合伙人中则出现了沙钢集团董事局主席沈文荣、常务执行董事龚盛等人的身影。

    2020年三季报时,新沙鸿运首次出现在藏格矿业前十大股东名单里,彼时持股比例为2.14%,位列第五大股东。在今年三季报中,新沙鸿运的持股比例降到了0.53%。

    目前,藏格矿业控股股东藏格集团的资金问题仍在发酵。在藏格集团对藏格矿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一事披露后,公司实控人肖永明出让了名下巨龙铜业以偿债。为解决债务问题,藏格集团还通过减持、拍卖持有的藏格控股股份回笼资金。

    今年10月初,藏格矿业曾公告称,经藏格集团等与主要债权人协商,决定在不影响藏格集团控股股东地位的前提下,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分批次拍卖所持部分股票,拍卖所得款项全部用于归还债务,从而通过降低负债规模释放质押股票,释放股票首先用于注销股份,最终完成4.13亿股股份的注销事宜。

    谈到本次藏格集团等向沙钢系企业转让股份一事,藏格矿业表示,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有利于解决控股股东的资金需求;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新沙鸿运与青出于蓝将成为公司重要战略股东。

    藏格矿业还表示,截至目前,藏格集团、永鸿实业及其他两位补偿义务人肖永明、林吉芳尚未履行2017年、2018年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义务,该义务仍将由出让方藏格集团、永鸿实业、肖永明、林吉芳履行,受让方新沙鸿运与青出于蓝不承担股份回购注销义务。不过,在解决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问题前,还不能办理本次拟转让股份的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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