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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周汉民:建议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2024-01-08 14:08:49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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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宋薇萍)近日,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等单位主办,上海智能制造研究院、上海智能制造功能平台有限公司承办的“加快科技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原副主席周汉民作了题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主题报告。

周汉民表示,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列为2024年九项重点任务之首,凸显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企业在科技创新中占据重要地位,只有不断激发企业主体活力,创新才有不竭动力。

周汉民表示,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是科技创新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近年来,我国企业的创新规模量级和全球竞争力持续提升,例如,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各类企业R&D经费支出较2021年增长11.0%,占全国的比重为77.6%,比2021年提高0.7个百分点,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稳固。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一是科技型骨干企业数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创新协同效应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有待进一步加快。

“目前,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不够完善、政府引导基金的带动作用不足、支持服务体系不健全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效果。”周汉民说。由此,他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以赋能企业主体为抓手,建设科技创新引领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建议加快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型骨干企业。在重大专项、重点工程等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中,全面提升企业参与度和主导地位,加大来自一线企业的技术专家和企业家在项目评审中的比重,以本土产业实际需求倒逼应用基础研究。建立产业政策与产业情报联动机制,推动骨干企业向产业链“卡点”“堵点”领域提前布局。

建立科技型骨干企业培育工作机制,集聚资源扶大扶强,从政策、资金、税收等方面加以鼓励,帮助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面向全球引才聚才。出台对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在重大项目、重大节点上给予快速推进的“绿色通道”,精准支持有成为领军企业潜力、以全球为市场、有全球化战略的准一流企业。实施战略科技成果国际知识产权战略,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重点关注被列入“实体清单”的企业,给予定向的政策支持和保护。

——建议强化企业在人才引育用留中的作用。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将评价、使用和激励的“指挥棒”更多地交给用人单位,提高企业人才评价话语权、人才使用自主权。畅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建议上海特别是临港新片区可以在此方面开展试点,探索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领域,由企业根据人才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行开展人才中高级职称评定。

——建议搭建创新合作平台。在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骨干企业集聚的过程中,可以选择若干战略性技术领域先行布局,搭建高能级创新合作平台,通过骨干企业牵头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开放供应链产业链、提供共性技术服务和应用场景等,促进产业汇聚,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同创新机制,形成蔚为可观的创新“雁阵”。

第二,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企业深度互动为抓手,系统提升科创竞争力。

——建议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资源的市场化专业化配置。支持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通过与企业建立联合技术创新机构、开展合同研发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技术验证服务和按需定制的技术创新服务,孵化和培育壮大一批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并将技术服务收入和投资孵化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鼓励专业孵化器为研究机构和科技企业“量身打造”科技孵化、科技成果转化的产品和服务,吸引国内外有经验的硬科技投资人、资深产业专家、技术领域专家、成功创业者、职业经理人等在科技研发、资本市场、管理服务、创新创业等领域融通创新链和产业链。

——建议探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沿途下蛋”的产业化路径。建立大科学装置产业化促进机制,针对技术供给丰富、前沿产出领域不确定的公共实验设施,主要由政府牵头建立,协调大科学装置、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方资源,聚焦研究细分领域和明确的产业化方向,将市场主体、应用场景和资本要素汇聚在一起,对接科研成果及产业化需求,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

——建议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更多面向企业服务。鼓励大科学装置等利用自身先进的实验条件,更广泛接受企业用户的申请,由企业自主或由实验科学家帮助完成企业技术难题攻关、实现企业技术创新。加大对企业用户需求调研和宣传培训力度,开展面向产业应用的实验方法学研究,做好企业用户的服务工作。围绕双方拟定的课题和方向依托大科学装置开展合作研究,研究成果由企业转化或双方共同转化。

推动大科学装置发挥辐射和技术扩散效应,吸引带动相关产业中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在周边设立研发总部。积极参与国际性大科学装置项目,对接国外机构、企业、高校用户资源,健全国际开放协同的技术交流平台。

第三,以理顺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为抓手,构建企业主导的创新体系。

——建议健全产学研成果对接和产业化机制。建立跨部门的科技成果认定、转化、确权及交易服务流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推动国家科研平台、科技报告、科研数据进一步向企业开放,鼓励将符合条件的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

——建议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这包括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介组织、新型研发机构、行业协会等,建立涵盖技术预测、技术推广、技术孵化、信息服务、知识产权等功能的服务体系,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推动更多优质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

长三角区域汇聚了国家许多战略科技力量,具有人才富集、科技水平高、制造业发达、产业链供应链相对完备和市场潜力大等诸多优势。长三角占据了全国三分之一的国家双一流大学、国家级实验室、国家基础工程研究中心,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数量占全国的26.4%,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已集聚各类服务机构3000余家,科研经费投入和有效发明专利密集;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产业规模分别占全国的60%、1/3和1/3,新能源汽车产量约占全国的2/5。“由此,如何更好探索统筹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机制、方法和路径,长三角责无旁贷,理应先行先试,将科技、产业‘拧成一股绳’,在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人才政策互用互认、技术市场互联互通等方面下功夫,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协同创新。”周汉民说。

全文如下: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周汉民

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列为2024年九项重点任务之首,凸显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企业在科技创新中占据重要地位,只有不断激发企业主体活力,创新才有不竭动力。

当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加快催生经济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是科技创新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能够迅速准确捕捉市场需求、把握技术创新发展方向,有利于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近年来,我国把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作为事关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任务,不断完善企业创新生态,多措并举促进科技要素集聚,激发科技创新内生动力,我国企业的创新规模量级和全球竞争力持续提升。例如,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各类企业R&D经费支出较2021年增长11.0%,占全国的比重为77.6%,比2021年提高0.7个百分点,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稳固。然而,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科技型骨干企业数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从科技创新实践看,骨干企业的作用至关重要,唯有骨干企业强,才能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一起强。但目前,诸如华为、腾讯、大疆、海康威视、科大讯飞等具有国际化视野、布局和强大创新能力的本土科技巨头数量依然偏少,相当企业稳健有余,创新精神不足。

二是创新协同效应有待进一步完善。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不能单打独斗,而是百舸争流、千帆竞发,既要有骨干企业,也要有中小微企业;既要有企业,也要有科研院所、高校以及科技服务机构。例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重塑产业体系并催生“核爆点”的重要依托力量,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力度布局大科学装置,但其中相当部分仍以基础研究为主,立项和产出过程中,缺少企业共同参与,导致科技研发技术、成果离市场、产业有一定距离,且缺乏产业相关指标的评估体系,对企业创新的溢出效应发挥不足,对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带动作用有限。

三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有待进一步加快。如果说“从0到1”代表着科技创新的原始突破,那成果转化进入市场就是“从1到无穷”的路径演进,才能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对接的重要环节,也是转化为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但目前,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不够完善、政府引导基金的带动作用不足、支持服务体系不健全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效果。

由此,建议:

1、以赋能企业主体为抓手,建设科技创新引领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是加快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型骨干企业。在重大专项、重点工程等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中,全面提升企业参与度和主导地位,加大来自一线企业的技术专家和企业家在项目评审中的比重,以本土产业实际需求倒逼应用基础研究。建立产业政策与产业情报联动机制,推动骨干企业向产业链“卡点”“堵点”领域提前布局。

建立科技型骨干企业培育工作机制,集聚资源扶大扶强,从政策、资金、税收等方面加以鼓励,帮助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面向全球引才聚才。出台对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在重大项目、重大节点上给予快速推进的“绿色通道”,精准支持有成为领军企业潜力、以全球为市场、有全球化战略的准一流企业。实施战略科技成果国际知识产权战略,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重点关注被列入“实体清单”的企业,给予定向的政策支持和保护。

二是强化企业在人才引育用留中的作用。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将评价、使用和激励的“指挥棒”更多地交给用人单位,提高企业人才评价话语权、人才使用自主权。畅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建议上海特别是临港新片区可以在此方面开展试点,探索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领域,由企业根据人才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行开展人才中高级职称评定。

三是搭建创新合作平台。在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骨干企业集聚的过程中,可以选择若干战略性技术领域先行布局,搭建高能级创新合作平台,通过骨干企业牵头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开放供应链产业链、提供共性技术服务和应用场景等,促进产业汇聚,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同创新机制,形成蔚为可观的创新“雁阵”。

2、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企业深度互动为抓手,系统提升科创竞争力

一是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资源的市场化专业化配置。支持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通过与企业建立联合技术创新机构、开展合同研发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技术验证服务和按需定制的技术创新服务,孵化和培育壮大一批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并将技术服务收入和投资孵化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鼓励专业孵化器为研究机构和科技企业“量身打造”科技孵化、科技成果转化的产品和服务,吸引国内外有经验的硬科技投资人、资深产业专家、技术领域专家、成功创业者、职业经理人等在科技研发、资本市场、管理服务、创新创业等领域融通创新链和产业链。

二是探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沿途下蛋”的产业化路径。建立大科学装置产业化促进机制,针对技术供给丰富、前沿产出领域不确定的公共实验设施,主要由政府牵头建立,协调大科学装置、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方资源,聚焦研究细分领域和明确的产业化方向,将市场主体、应用场景和资本要素汇聚在一起,对接科研成果及产业化需求,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

三是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更多面向企业服务。鼓励大科学装置等利用自身先进的实验条件,更广泛接受企业用户的申请,由企业自主或由实验科学家帮助完成企业技术难题攻关、实现企业技术创新。加大对企业用户需求调研和宣传培训力度,开展面向产业应用的实验方法学研究,做好企业用户的服务工作。围绕双方拟定的课题和方向依托大科学装置开展合作研究,研究成果由企业转化或双方共同转化。
推动大科学装置发挥辐射和技术扩散效应,吸引带动相关产业中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在周边设立研发总部。积极参与国际性大科学装置项目,对接国外机构、企业、高校用户资源,健全国际开放协同的技术交流平台。

3、以理顺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为抓手,构建企业主导的创新体系。

一是健全产学研成果对接和产业化机制。建立跨部门的科技成果认定、转化、确权及交易服务流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推动国家科研平台、科技报告、科研数据进一步向企业开放,鼓励将符合条件的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

二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这包括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介组织、新型研发机构、行业协会等,建立涵盖技术预测、技术推广、技术孵化、信息服务、知识产权等功能的服务体系,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推动更多优质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

值得一提的是,长三角区域汇聚了国家许多战略科技力量,具有人才富集、科技水平高、制造业发达、产业链供应链相对完备和市场潜力大等诸多优势。长三角占据了全国三分之一的国家双一流大学、国家级实验室、国家基础工程研究中心,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数量占全国的26.4%,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已集聚各类服务机构3000余家,科研经费投入和有效发明专利密集;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产业规模分别占全国的60%、1/3和1/3,新能源汽车产量约占全国的2/5。由此,如何更好探索统筹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机制、方法和路径,长三角责无旁贷,理应先行先试,将科技、产业“拧成一股绳”,在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人才政策互用互认、技术市场互联互通等方面下功夫,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协同创新。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在民族复兴、强国建设的新征程上,我们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企业在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以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原副主席、十三届上海市政协副主席、上海公共外交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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